第十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e滁州拆迁,实施房屋拆迁 需要变更拆迁范围或延长拆迁期限的e滁州拆迁,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e滁州拆迁,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e滁州拆迁,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,对符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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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安徽省省政府通知,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,安徽省滁河防洪治理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“控制区”控制区涉及滁州市南谯区全椒县来安县,合肥市巢湖市肥东县,马鞍山市含山县和县的23个乡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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